退換貨須知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消費者得於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天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以下情形例外不適用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-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消費者保護法規定:『網路購物之消費者,享有商品到貨七日之鑑賞期之權益。』
故實體門市購買之商品恕無7天鑑賞期之規定。
同時,七天鑑賞期指的是”猶豫期”而”非試用期”喔!商品須在完整且可還原狀態下才能進行退貨。因此,買家退貨商品有逾越檢查必要之使用痕跡均酌收費用。
🔔 註:七天鑑賞期的算法是從收到商品的隔天開始算七天,且包含例假日。
注意事項
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所以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、而且完整包裝;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,切勿缺漏件或損毀原廠外盒,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傑特漫系統程式開發有限公司受理消費者退換貨,從商品收到日七天內為期限,超過此期限表示認可此商品,不得退換貨